多措并举服务诉讼群众助力营造副中心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介绍 2020 年4 月24 日 大家好! 下面由我就通州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升级推广、升级服务、升级团队三项举措提升网上立案审核效率,为诉讼群众 和律师群体提供便利诉讼服务,现在就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举措进行简要介绍。 一、大力提升网上立案审核效率,便捷当事人诉讼,做到“一次不用跑” 区法院近三年网上立案数共计48238件,网上收案率逐年升高, 2019年网上立案率高达32%,这与区法院的宣传推广以及通州律师的广泛使用密切相关,也说明网上立案正因其便利性逐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法院转变为网上立案为主、邮寄立案为辅的模式,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调研制约网上立案效率提升的因素,通过升级推广、升级服务、升级团队三项举措提升审核效率,为诉讼群众和律师群体提供便利诉讼服务。据统计,2 月3 日至4 月20 日,我院审核网上立案申请5201 件,较去年同期上升9.1%,平均用时缩至7 小时, 网上立案工作质效位居全市法院前两名。 北京法院的网上立案目前主要有两个路径:一是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北京移动微法院”点击进入,首次通过“北京移动微法院”办理立案的,要先经身份验证,身份信息确认后,继续根据提示填写案件当事人身份信息、案件信息,提交电子诉讼材料,最后提交;二是传统路径即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立案,打开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后,点击页面右上方的“网上立案”,进入页面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根据提示,选择合适自身的网上立案通道,并进行信息录入和操作,并最后提交。以上两种立案方式提交的案件都会出现在立案法官的审核系统中,市高院要求立案法官会在系统接收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区法院一般在提交当日或次日完成审核,审核后,法院会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立案审查结果。 二、推进送达地址库建设,提升商事案件送达效率,有效破解“送达难” 北京法院构建“微信、邮箱、网站、传真”为核心的“四位一体”全新电子送达模式,不断完善全市法院送达地址信息库建设,将企业、律师、政府机构预留的送达地址嵌入审判系统,实现全市法院送达信息互联互享。近日,北京高院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定印发《关于推进企业等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的住所为依法以默示方式承诺确认的送达地址。市场主体可以在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另行填报其他地址,作为承诺确认的送达地址的,人民法 院优先向其自行填报的地址进行送达。市场主体同意适用电子送达,并在上述平台确认电子送达地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将优先适用电子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2019 年5 月1 日至2020 年3 月31 日,北京法院通过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共发送电子送达 528 721 次,电子送达不仅节约司法资源,绿色环保,也大大节约律师和法官的时间和精力,它的优势愈发凸显,建议律师以后优先选择电子送达,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勾选同意电子送达并留下常用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或同意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送达。(相关诉讼服务平台二维码见附件1) 三、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实现司法评估鉴定全程网上办公,有效缩短鉴定周期 在互联网时代,北京法院借助智能线上平台,实现对外委托工作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过程信息留痕、全方位智能服务、全流程依法公开。“互联网+鉴定评估”模式,实现了用科技智能提速。自2018 年起,北京高院就出台了《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规定》,并上线智能化的对外委托一体化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实现评估机构随机确定、节点实时监控、重要信息提示、司法统计分析、多网信息交互等多项功能。近期,北京高院又出台《对外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评估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涉及基层法院对评估鉴定机构的考核主要是个案考核、基础考核两大块均在基层法院,考核占比70%,下一步我院会加大对评估鉴定机构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评估鉴定质量,切实缩短鉴定评估周期。 2019年,北京法院通过对外委托一体化平台,让鉴定评估周期创造出 27 小时办理完成的最快纪录。代理涉鉴定的案件的律师了解一下司法鉴定的内容和流程,并按照要求准备司法鉴定评估所需材料,帮助当事人快捷高效地完成鉴定。(司法鉴定内容、流程、需要的材料等详见附件2) 四、加强电子卷宗应用,实现诉讼全流程在线办理,满足律师、当事人多元化司法需求 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狠抓电子卷宗生成基础性工作。根据扫描技术标准要求对扫描材料进行数字化加工,保障电子文件拆分、标注、命名、编目准确率100%。切实推进无纸化网上办案工作模式,开展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电子送达、举证质证、无纸化智能庭审、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等应用,切实加快案件流转进程。同时,完善北京法院电子诉讼平台PC 端应用和北京移动微法院、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手机端应用,实现当事人立案、交费、送达、材料提交、证据交换和开庭等诉讼全流程均可在线完成。 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北京法院出台《北京法院网上立案办法》,继2019 年《北京法院网上立案和微信预约立案工作办法》后再次明确对于网上立案的案件,不需要再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材料。北京法院加强电子扫描工作,形成全流程电子卷宗,开展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电子送达、举证质证、智能庭审、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电子归档等诉讼全流程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工作,当事人在立案、审判和执行阶段都不再需要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材料。 五、全面推行“接诉即答”、“接单即办”,随时随地了解案件审理进展 北京法院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实现诉讼全流程均在线可办理,全面推行“接诉即答”、“接单即办”,让联系法官更便捷。进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即可完成网上立案、交费、送达、开庭、阅卷等全部流程。通过微信进入“北京移动微法院”小程序,除了可以进行网上立案之外,还能进行网上查询、交费、阅卷等多项功能。如果当事人向法院提供了正确的手机号,还会收到案件的最新进展信息。 想要联系案件法官,可以拨打12368热线咨询,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北京移动微法院”留言等方式提出联系法官诉求。北京法院将根据工单类型限时办理,让联系法官更便捷!北京法院要求“接诉即答”、“接单即办”如期办结率要实现100%。律师可以通过以上渠道联系法官,由于法官开庭比较繁忙,律师也可以先和法官或者其助理、书记员取得联系。 附:司法鉴定内容及流程 根据高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对外委托的情况,案件类型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是伤残类、医疗过错类(法医)及文检类(笔记、公章等)——诉讼服务中心全权委托(摇号或双方协商); 二是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会计审计、工程造价、破产清算——法官委托(报高院摇号或双方协商); 三是除以上情形以外的其他类鉴定评估(行为能力、亲子鉴定、影音资料)——法官委托(摇号或双方协商)。 其中,三类内文检(笔记、公章等)、伤残(伤残等级、三期、后续治疗费等)、医疗过错类由诉服办摇号并且委托至相应的鉴定机构等待鉴定结果,全程由诉服办负责;该类型可以观看鉴定摇号过程。 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会计审计、工程造价、破产清算等由诉服办上报至高院诉服办,待周四高院诉服办摇号,后续由承办法官委托该案件(原因、因果关系、合理性、维修方案、工程质量等均不属于高院摇号范围,需双方协商委托);该类型不可以观看鉴定摇号过程,自行在北京法院网观看。 行为能力、亲子鉴定、影音资料由诉服办摇号或双方协商后,后续由承办法官委托该案件。 所有案件无论报高院、双方协商均将材料提交至诉服办并在系统中提交鉴定申请,诉服办于每周三上午进行摇号工作。除非唯一性机构否则不准许法院指定,只得摇号或协商。 附:鉴定评估所需材料 一、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会计审计、工程造价、破产清算、行为能力、亲子鉴定、影音资料:提交司法鉴定移送表并在系统提交鉴定申请; 二、法医、物证类: (1)伤残类:提交司法鉴定移送表、起诉书、鉴定申请及质证笔录(病历材料由当事人自行交至鉴定机构); (2)医疗过错类:提交司法鉴定移送表、材料清单、起诉书、鉴定申请、质证笔录及病历材料; (3)文检类(笔记、公章等):提交司法鉴定移送表、材料清单、起诉书、鉴定申请、质证笔录、检材(有争议的签字、指纹、公章等)及对比样本。其中检材及对比样本为原件,如检材或对比样本没有原件则不构成鉴定委托要求;对比样本双方必须认可,否则不构成鉴定要求。 (4)文检类、医疗类补材:补充的原件材料及补充材料清单、质证笔录。 附:法医类、物证类鉴定材料准备的注意事项 一、笔记鉴定:检材及对比样本必须为原件,如原件需要调取,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在鉴定移送表中标明调取地址(其中是否为同一人书写与是否为本人书写的区别;张三签字是否为李四所写情况下的对比样本); 二、指纹比对鉴定:对比样本需要当事人双手洗净后,五指分开后按压到纸上并标注各指位置(左大拇指、左食指……) 三、公章鉴定:对比样本一般到工商局、公安局调取备案,需在鉴定移送表中标明调取地址; 四、朱墨时序鉴定:签字与公章的先后顺序要求必须章压字; 五、形成时间:根据高院内部传达,该类型目前无法鉴定。 六、重新鉴定:案前委托过某入围机构的,对方当事人不认可需要重新鉴定的,需要将该机构排除并将复印件提交至诉服办;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到鉴定,并该鉴定终止退案处理的,需要将该机构排除并将终止函复印件提交至诉服办; 七、涉及排除:重新鉴定的案件;原被告与某鉴定机构有合作或有纠纷等其他利害关系情形的;(如需排除需要法官提供相应的法定事由;除上述情形外当事人不可对鉴定机构申请排除); 八、观看摇号过程:伤残类、医疗过错类、文检类可在本院现场观看;评估类报高院形式故不可现场观看,有需要可到北京法院网自行观看。 机动车可做评估项目:现值、贬值损失及其他损失、维修费。 |
|Archiver|小黑屋|同人正工
( 京ICP备14012402号-5 )
GMT+8, 2025-5-9 21:01 , Processed in 0.05490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